中国童鞋网 | 中国女鞋网 | 中国户外鞋网 | 中国休闲鞋网 | 中国运动鞋网 | 中国男鞋网 | 中国特色鞋网 | 中国皮革网 | 中国鞋材网 | 中国鞋机网
千百度女鞋加盟
当前位置:首页商务百科海关法规政策公告我国拟规定违法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最高罚20万

我国拟规定违法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最高罚20万

http://www.chinashoes.net 中国鞋网 更新日期:2010-04-08 16:54:50 浏览:14720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打印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消息,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发布公众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由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6日公布《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在海洋观测、海洋预报等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依法批准,向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海的洋观测资料的,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发布公众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的,由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求意见稿规定,单位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有偿专项海洋预报的,由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海洋观测活动的,由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使用的观测设备和观测获取的数据、资料,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品牌、企业及个人投稿,投稿请Email至:Mail@chinashoes.net
更多资讯请进入 【鞋网论坛
中国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边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的新闻,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