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保对象及标的物
● 以海上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
2、保险责任范围
该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险别,不同的险别规定了不同的责任范围。
● 平安险:
承保之危险事故,因下列情况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
→因五种自然灾害导致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
→因七种意外事故导致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
→因四种意外事故并三种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损失:搁浅、触礁、沉没、焚毁及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为减少损失采取合理措施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额外费用之补偿,指:
→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的施救、抢救、保护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以及必要的偿付费用。
● 水渍险:
包括除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及五种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导致的部分损失。
● 一切险:
包括除上列平安险及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及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处的外来原因仅指一般的外来风险(见下11种一般附加险)。
3、影响费率因素:
● 船舶种类及船龄;
● 航程;
● 货物种类及货物包装情况;
● 运输方式及运输季节;等。